公安县企保局负责全县4.8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每月发放养老金8500多万元。随着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虚报冒领养老金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为有效预防和打击虚报冒领养老金行为,公安县企保局在全县开展防范虚报冒领养老金专项治理行动。
公安县企保局畅通来电、来信、来函举报渠道,对省人社厅下发数据进行大数据比对,与公安、民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协查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疑点信息核查,坚持有疑必查、有案必查,确保条条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目前已确认73人虚报冒领养老金。
公安县企保局和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深入民宅庭院,解释宣传《社会保险法》,告知冒领养老金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感召相结合、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警人,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对于拒不主动清退的,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公安部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法律诉讼程序予以解决并按规定坚决执行。目前已追回养老金共计11.82万元。追缴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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