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1月7日晚,荆州高警江北大队依托辖区江陵北收费站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查获一起面包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当晚21时许,一辆鄂E牌七座面包车在江陵北收费站出站口被民警拦停检查,民警发现该面包车后车厢座位已被完全拆除,且载满整厢易燃易爆烟花爆竹,犹如一个隐形“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发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被民警查处后,驾驶员辩解称,自己平时只是跑跑小商品生意,临近过年了,农村各种小商品需求大,自己抱着侥幸心理,想帮家里兄弟带一车“年货”,路程并不远,走个“几十公里”就到了。
民警告知该驾驶员,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危险性。
对个人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可同时适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
发现警情后,民警立即控制该车辆,并设置好现场防护,同时联系荆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窑湾派出所,将案件进行移交,及时消除该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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