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丨建立长效机制 湖北今年房地产调控仍以“稳”为主

楼市总体降温,是否预示着房地产市场拐点要到来?错,2019年湖北仍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1月8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透露,今年湖北将逐步建立符合实际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武汉市将加快制定全国试点城市“一城一策”实施方案,其他市州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

2018年,武汉等热点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我省稳定市场预期任务仍然艰巨,市场波动仍然潜藏风险隐患。7月,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湖北省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9月、12月通报了两期共44家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

今年,根据国家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要求,湖北将逐步建立符合实际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继续坚持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深入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严查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武汉市将加快制定全国试点城市“一城一策”实施方案,其他市州在武汉等试点城市方案出台之前,也不得调整调控政策,确需调整的,事前必须向省住建厅报告。我省还将建立省级房地产大数据监管系统,实现各市州、县网签数据向省平台自动传输。

武汉、襄阳、宜昌、十堰等城市将继续抓好住房租赁试点工作。会议提出,有条件的城市要发展自持型租赁住房,将自持型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盘活单位自用土地、工业园区土地、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等资源建设租赁住房。积极推行国有企业建设、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运营的发展模式,完善配套政策,降低建设成本,提升运营效率。

住房保障方面,今年我省将加大对新市民公租房保障力度,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等方式,重点解决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进城务工人员、环卫工人、青年教师医生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同时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严格把握棚改标准和范围,用好用足棚改专项债券,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加快分配入住,让住房困难家庭早日实现住有所居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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