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恋爱4个月骗盗情人8万元,洪湖破获骗色骗财案

已婚男子心怀不轨,为了骗钱,假装与他人恋爱同居,骗取女方2万元,盗走6万元。近日,洪湖市公安局乌林派出所破获一起骗色盗财的刑事案件,并将涉嫌盗窃犯罪的欧某抓获归案。

2018年10月,广东省河源市44岁女子刘某与前夫协议离婚,得到10万元赡养费。随后,刘某结识河源市连平县45岁已婚男子欧某。欧某得知刘某刚离异,且有10万元存款,于是故意投其所好,与刘某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2018年11月4日,欧某以小儿子需要用钱为由,找刘某借款2万元。刘某带欧某去银行,当面支取2万元现金,欧某暗自将密码记下。2018年11月10日,欧某精心策划,邀请刘某来到洪湖旅游。11月11日至13日,欧某趁刘某熟睡之际,将刘某银行卡偷出来,一个人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乌林分行分21次支取6万元现金。直到12月24日,刘某需要用钱时,才发现卡里余额为零,存款被盗。

2018年12月25日,刘某到洪湖市乌林派出所报案。2019年1月14日,洪湖警方在广东河源警方协助下,在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某银行内将欧某抓获。欧某对其假装恋爱,实为骗色、伺机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涉嫌盗窃犯罪的欧某被洪湖警方依法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作者:记者刘思楫 通讯员吴道敏 曹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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