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高金凤人才公寓配租管理服务,根据市政府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就《关于加强荆州市金凤人才公寓管理工作的通知》(荆住保办发[2018]7号)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
变化一:放宽年限
将供应对象第4、5项人员的毕业年限由原来的5年调整为10年,其他不变。
变化二:放宽条件
取消申请条件中规定的申请对象不得申请金凤人才公寓的第2和第4种情形,即“荆州籍申请人(或者配偶的)父母在城区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经营性门面等投资性房产)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条件限制。
变化三:简化材料
将原申请租赁金凤人才公寓须提交7项资料简化为4项,具体为:
1.荆州市金凤人才公寓申请表;
2.申请人基础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婚的提交结婚证;
3.本人和其配偶在荆州的房屋权属登记情况;
4.就业申请人提交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创业申请人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半年以上纳税证明。
提交资料1、3为原件,2、4为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
变化四:简化办理程序
简化办理程序,将审核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根据申请人数情况,采取按申请时间先后或电脑摇号方式建立轮侯清册。
通知文件如下:
一、申请对象范围:
人才公寓主要用于保障荆州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临时住房需求。荆州城区范围包含市直、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荆州高新区、纪南文旅区。供应对象主要为:
1.市、区两级具备硕士以上学历公务员或在“双一流”高校定点招录的选调生;
2.市、区两级事业单位具备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或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市、区企业自主引进的硕士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中层正职以上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具备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高技能人才;
4.在荆州城区创业,毕业未满10年,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
5.在荆州城区就业,毕业未满10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
二、申请租赁金凤人才公寓须提交以下资料:
1.荆州市金凤人才公寓申请表;
2.申请人基础资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婚的提交结婚证;
3.本人和其配偶在荆州的房屋权属登记情况;
4.就业申请人提交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创业申请人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半年以上纳税证明。
提交资料1、3为原件,2、4为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印章。
▲ 金凤人才公寓
▲ 公寓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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