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荆州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10起,造成10人死亡,同比均上升25%。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机械伤害事故1起、1人死亡;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2起、2人死亡(车辆伤害事故1起、1人死亡,高处坠落事故1起、1人死亡);校车发生事故1起、1人死亡;交通运输领域发生事故6起、6人死亡。
一、工矿商贸(1起)
荆州区:1月9日13时许,荆州区伟城纸管厂发生1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建筑施工(2起)
石首市:1月18日14时15分许,石首市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环境整治(地面改造工程,施工单位为湖南省常德市金朋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发生1起车辆伤害事故致1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洪湖市:1月23日13时许,洪湖市新滩经合区三立车灯建设项目工地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三、校车(1起)
松滋市:1月16日7时44分许,松滋市永安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鄂D34915大型专用校车沿荆州市松滋市八宝镇村道南宝路由北向南行驶,在民主闸村五组接到学生起步时,将路右边的1名幼儿(年龄约1岁半)挂倒并碾压,致该幼儿当场死亡。
四、交通运输(6起)
荆州区:1月13日18时15分许,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公司所属鄂N14420重型普通货车沿荆州区荆应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八岭山镇花园村引江济汉桥上路段,碰撞并挤压右侧同向行驶的一辆两轮电动车,致使电动车驾驶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荆州区:1月21日10时55分许,湖北楚峰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鄂DB0893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水泥搅拌罐车),沿荆州市荆州区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北环路与得胜街路交叉口东侧,与同向行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致电动车驾驶人倒地受碾压当场死亡。
沙市区:1月28日6时24分许,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畅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皖K9A609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皖K9W63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318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荆州市沙市区锣场镇新阳村南北走向村道交叉路口(沪聂线1184Km+700M)时,与一辆左转弯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轮车上的1名乘车人当场死亡、1名骑车人受伤。
公安县:1月7日8时51分许,湖北盛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鄂D47068重型自卸货车在公安县斗湖堤镇斗黄路与环城路十字交叉路口撞倒一辆自行车,造成自行车骑车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石首市:1月21月10时20分许,石首市骏眉渣土有限公司所属鄂D58609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满载黄油),沿建宁大道616号门前路段由西向东行驶时,因操作不当撞倒1名行人并碾压致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洪湖市:1月14日18时50分许,钟祥市堰钟工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所属鄂H3C185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洪湖市沙口镇红卫闸往沙口镇街道方向行驶,当车行至洪湖市沙口镇乔岭村16组路段时,撞倒一辆两轮电动车,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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