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建立体化水环境治理体系 坚决守护清水入洞庭

记者日前从市发改委获悉,去年12月6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以下简称《治理规划》),标志着未来一个时期指导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有了基本依据。这是继2014年4月国务院批复《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后,我市在推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今年2月,市发改委编制完成《荆州市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方案》,我市将建立起立体化水环境治理体系。

荆州水系发达,作为湖北省唯一被全域纳入规划范围的城市,我市认真贯彻规划精神,将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与长江大保护、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结合,将水环境治理作为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多次向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专题汇报。《治理规划》的获批,将进一步明确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地位。至此,荆州市与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一样,成为全省国家规划的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

近年来,我市以项目为载体,大力推动水环境治理工作。2016年启动的松滋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于次年投入运营,日处理1万吨污水,从污水排放收集上做到全面收集、达标排放;在小南海生态涵养区内,从源头截污、生态清淤、生态修复、水处理提标等全方位入手,基本实现“晴天截断污染源、雨季控制分流量、常年消灭漂浮物”的目标;今年8月,沙市区沙北排渠、中心排渠河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将完工,届时河道将一扫过去乱脏景象,成为一条生态长廊。

通过以项目为载体扎实推进,荆州河道自净能力得到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逐步改善,水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现,更多项目谋划工作已启动。

据市发改委副调研员叶涛介绍,此次制定的《荆州市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入库项目313个,涉及供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三大类别,计划总投资521亿元。今年全国两会上,湘鄂两省还将联合提案,就洞庭湖生态环境联动治理和综合施策方面提出建议。

据悉,通过积极策划、向上争取,此前我市97个项目纳入《湖北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建设规划》,总投资达233亿元;全域纳入全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区域,3个县市已获得国家项目补助0.9亿元,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获得中央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项目补助资金0.8亿元、0.63亿元和0.3亿元。我市正在用实际行动书写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荆州答卷。

(作者:记者 刘娟 通讯员 杨元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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