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借钱不还,还玩失踪!这些借款意识得有......

云上荆州报道:最近,商户彭女士给我们打来电话说她借给了别人8000元钱,可是都两个月了,对方都没有还,并且人还消失了,这究竟是什么情况?我们来了解一下。

彭女士在北京东路经营一家便利店,去年12月底,隔壁一家体育彩票店的小凌突然找她借钱,说是别人中奖了,没有钱给别人,找她借8000元周转,一个星期内就还。

小凌今年31岁,经营这家体彩店已有近两年了,由于经常在彭女士店内买东西,一来二去双方就熟悉了。彭女士没多想就将钱借给了他,本来说好1周内还,可是直到现在,彭女士借出去的8000元钱还是没有收回,小凌也处于失联状态。

记者了解到,除了彭女士,小凌还和其他两位邻居有债务纠纷。和小凌发生债务纠纷的这两位女士都找过体彩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这是小凌的私人行为,与中心无关,对于小凌的做法,大家都很失望,邓女士还去过小凌位于宜昌长阳的老家。

针对此事,记者也咨询了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圣国,许律师表示彭女士只有转账记录,而没有借条或者欠条,看不出来是借款关系还是投资关系,所以她必须佐证款项性质。佘女士持有的是收条,是竞彩的投资钱,能不能要回钱要看投的钱到底是赚了还是亏了,邓女士一家持有的欠条,这是直接可以要求他支付款项的。

不管小凌目前有没有钱还,这几名和小凌有债务纠纷的当事人必须在3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丧失申诉的权利。通过这个案列,许律师提醒大家在平常的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任何投资是有风险的,如果承若只赚不亏的话这肯定是虚假的;第二,在支付的时候,一定要在转账凭证或票据注明用途,避免追债的时候出现争议,无法进行追偿。

在此,我们希望小凌能出面解决问题,不然,这几名女士在3年内将发起起诉。同时律师再次提醒大家,为了避免失去申述的权利,在平时借钱的过程中一定要谨慎,避免类似纠纷发生。

(记者: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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