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但如果你真的身背刀剑来到公共场合——
那只能遗憾通知你,由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你不仅可以免费与警察蜀黍合影,还可以去看一看“拘留所里的繁华”了…
2月24日20时30分许,沙市区公安分局沙隆达广场警务站民警巡逻至便河西路时发现一名小伙子形迹可疑,民警遂准备对其进行盘查。在民警向该小伙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时候,小伙子神情极其慌张,语无伦次,将原本提在手上的包突然包裹在衣服内。民警告知其接受检查,小伙子以自己包内有大量现金为由拒不配合民警的检查。
一系列的反常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当场对其告知了拒不配合检查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最终小伙子很不情愿地将包拿了出来并接受了检查。果不其然,民警当场从其包里查获一把折叠猎刀。
经调查,男子刘某自称自己从小就有着武侠梦,非常喜欢各种样式的刀具,所以随身携带。
目前,刘某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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