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上,有关女性的提案也再次引发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张英建议,在女性工作中使用弹性工作制,并利用当下迅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实现女性居家办公,以实现照看家庭和工作两不误。
有网友认为这的确可以减轻生育期间女性的工作压力,但也有网友担忧,这会不会增加女性的求职难度?
网友的担忧,无疑折射出当下女性面临的一些职场困境。前几天,《劳动报》的一则报道,就再次牵动大家的神经。
报道称,上海吴女士在怀孕期间被公司解聘,于是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吴女士胜诉,公司却不服并提出上诉,声称招聘时吴女士保证“自己连男朋友都没有,几年内不会谈婚论嫁”,不料入职半年就请婚假还怀孕了。
究竟是吴女士“不守承诺”,还是企业用工歧视?如果参看法律,其实一目了然。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不久前,人社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更是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女性仍然面临不少隐性歧视——被追问婚育计划,一旦发现隐婚就辞退……在平衡家庭和事业中,女性时常面临“生”或“升”的两难选择。
某机构的“女性职业机会”调研数据可以作为一种参考:46%的女性由于生育主动或被动地错过了职业机会,该比例是男性的两倍;在生育前后近1/3的女性更换了工作或没有回归职场成为自由职业者。近日更有报告显示,2018年女性薪酬不及男性8成。
在职场中,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往往是叶公好龙——不少企业虽然口头上赞同男女一视同仁,但在实际行动中,却往往选择把头埋进沙子里,只顾自身利益和短期利益。
但是从长远来看,推动性别平等能够降低社会成本,在那些女性拥有更多工作机会的社会里,孩子的成长状况也更好。
放在社会发展的宏观层面来看,减少职场中的女性歧视也关系到社会中每个家庭的和谐,并最终有助于社会的整体福利。
针对女性就业歧视,制定相应的惩戒和激励措施,不仅关乎女性的基本权益,也是出于社会发展的宏观考量。因此,推动男女平等,不只是某个企业或行业的事,需要社会整体推动。
实现女性居家办公,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改善这一问题?这个还需要细致调研,并到现实中去试一试。但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
实现职场上的男女平等,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的关注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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