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五人去亲戚家吃了酒同车返回,他们胆大的不仅丝毫没有想起都喝了酒的而不能驾车,而且在被交警查处一次并作出处罚后,换另外一人继续酒驾,没想到很快又被交警给查了。
3月6日晚上7时,松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新江口中队与巡特警大队联勤开展武装设卡盘查,在城东工业园区和金松大道上设了两个卡点,对过往车辆、人员和可疑物品开展检查盘查,并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晚上7时35分,一辆悬挂“鄂D DYXXX”号牌的棕色越野车驶入金松大道执勤卡点,驾驶员毛某(男,45岁,持B2驾驶证)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酒驾,车上还有4名乘客。
经询问得知,一车五人在王家桥吃酒席时都喝了酒,散席后从王家桥回新江口城区,一开始由李某(男,持A1A2驾驶证)驾车,在王家桥集镇李某因酒驾被执勤交警查获并处罚后,李某老老实实坐到了副驾的位置,改由毛某驾驶,他们本以为被查一次就没事了,没想到车行驶到新江口城区再次被交警查获,前后不到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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