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审计局制定出台《关于全市审计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全市审计机关将依法全面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建设性作用,重点从跟踪涉企政策落实、深化开展审计调查、拓展专项审计、揭示和查处典型问题、审慎对待涉企问题、规范涉企审计、提升审计成果成效等方面着力,助推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市审计机关将重点围绕中、省和地方出台的各项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的财政、金融、就业创业发展扶持等政策的落实落地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并在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国有企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的同时,将与营商环境、民营经济相关联的事项纳入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的范围、内容,全力服务营商环境改善和民营经济发展。
同时,结合深化“双争”活动,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审计调查,以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为重点,重点调查了解在企业融资、用工、用地、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措施落地情况及效果,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的检查、评比、考核、收费是否减少,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改善情况,倾听民营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对审计揭示反映影响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审计机关将着力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对拒绝、拖延整改,或因整改落实不力导致严重影响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责问责。审计中,对于涉及民营企业的问题,审慎评判审计对象与民营企业的正常业务往来,维护各平等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对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和制度瓶颈,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为党委、政府提供高质量审计成果,进一步发挥好审计建设性作用。
此外,市审计局要求,全市审计机关要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恪守审计的监督服务职责和权力边界,打造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审计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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