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荆州中院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有效维护了我行的合法权益。”25日下午,来自福建某地银行的朱经理紧紧握着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宋治国的手说,并送上了一面写着“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鲜红锦旗和一封饱含深深谢意的感谢信。
2017年7月,一起涉金融诈骗案进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环节,该案被告众多、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达30亿元,公安机关查获赃款3.5亿元。受害人为福建某地银行,涉案被骗金额达5亿元。刚进入程序,市中院就收到银行申请,称大量资金被扣押,带来巨大财务压力,希望提前退还扣押的相关财物。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审判并判决生效后,扣押的相关财物才会进入返还程序。接到银行申请后,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考虑到该案因案情复杂导致较长审理周期将给银行带来巨额财务成本,本着防范金融风险的原则,最终,市法院决定启动审前返还程序。
案件审查阶段,承办法官团队着重对所扣押钱款的产权进行了细致调查核实,经市法院审委会研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的相关规定,去年1月,在案件还未开庭审理及宣判的情况下,对产权明晰的2.45亿元进行了审前返还。今年3月,案件一审宣判后,银行再次申请返还部分财产,市中院决定审前返还0.78亿元,目前,已到位0.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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