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荆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发布:2018年,该中心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3.56%。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7.82%,国有企业占13.55%,城镇集体企业占0.76%,外商投资企业占4.9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1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3%,其他占2.52%。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70%,高收入占3.3%。
2018年,该中心提取额21.57亿元,同比增长12.99%。提取职工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9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68.5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4.08% ,租赁住房6.48%,其他占0.9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67.5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9.38%,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7.70%,其他占5.3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4.91%,高收入占5.09%。
2018年,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557笔17.58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65.4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10%,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98亿元。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19% ,高收入占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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