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少菊"工作室公开答复 8年刑事申诉案成功化解

4月4日下午,市人民检察院“少菊”工作室在石首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公开答复,成功化解了申诉人陈某某因不服法院刑事生效判决长达8年的刑事申诉案。

据了解,申诉人陈某某因犯贪污罪于2003年被石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自2011年起,陈某某开始逐级向法院、检察院提出申诉,均被驳回。2018年,陈某某以不服石首市检察院作出的刑事申诉复查意见为由,向荆州市检察院提出申诉。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经征得申诉人同意,“少菊”工作室决定举行本次公开答复。

公开答复由市人民检察院“少菊”工作室发起人、控告申诉检察部副处长潘少菊组织,邀请了社区基层组织代表参加,石首市执业律师彭属军、孙建华、徐祥作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第三方参加。

在公开答复现场,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审查办理情况,听取了申诉人陈某某的申诉意见,充分阐述了不予支持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对申诉人提出的疑问和意见逐一回应,释法说理,消除疑惑。

3位受邀律师分别针对申诉人提出的两点申诉理由和争议焦点,从律师角度展开分析,发表了详尽法律意见。陈某某所在的社区工作人员也对其进行了情绪疏导,表示愿意为陈某某提供必要的帮扶和心理辅导,帮助他早日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

申诉人陈某某表示,通过这次公开答复会,对案件有了更全面、更客观、更清晰的认识,自己今后不会再有过激的非访闹访行为,十分感谢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其申诉案件的重视和申诉人权利的保障,也特别满意“少菊”工作室组织的公开答复这种形式,同时对今天参加公开答复的律师、社区工作人员表示谢意。

据悉,荆州市检察院“少菊”工作室自2018年7月揭牌启动以来,通过公开审查的4种工作形式,在第三方参与和见证下,化解涉检信访矛盾60余次,办理司法救助22件,发放救助资金50余万,以看得见的方式,在法治化轨道内有效防范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风险发生。(通讯员聂彩云胡銮婷)


(作者:通讯员聂彩云胡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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