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低、放款快,这些吸引人的贷款条件背后,也许是早已设好的陷阱,最终目的就是非法侵占借款人的财物、房产。2019年3月中旬,天津警方打掉了一个“套路贷”涉黑犯罪组织,冻结扣押涉案资产5700多万元。
“套路贷”团伙一年内吃掉邵先生两套房
2016年4月,天津市民邵先生因为急需用钱,便在朋友的介绍下,去往当地的“迅成财富”公司,准备借款200万元。
该公司负责人称,借200万元,只能拿到176万元,剩下的24万元要作为前两个月的利息提前扣除。考虑到急需用钱,邵先生答应了。约定的利息是月息六分,抵押物是房子。
按照合约,邵先生要在6个月内还给“迅成财富”公司共计300万元。前两个月,邵先生都按时还了钱。可是到了第三个月,邵先生由于各种原因,欠款一时还不上。就在这时,铺天盖地的威逼恐吓随之而来。
邵先生说,“迅成财富”公司派人来到他父母家中,对其父母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视。由于不堪其扰,邵先生的母亲最终卖掉了自己的一套房产,又到处借钱。最终,邵先生将300万全部还给了“迅成财富”公司。
本以为债务就此结清,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邵先生说,对方拿出一个表,记录本金多少钱、逾期多少天、逾期费用多少钱,并表示应该再还150万。由于无力偿还,邵先生再次遭遇了24小时不间断监视。
两个月后,被逼无奈的邵先生卖掉了家里的另一处房产。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邵先生还款总数达到了400多万元。而即便如此,邵先生还因为没有还清最后那150万元的所谓滞纳金、违约金,而被继续骚扰。最终,在2018年7月,邵先生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签合同 做笔记 绞尽脑汁占房产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天津警方逐渐掌握了该“套路贷”涉黑犯罪组织的相关信息。从2018年9月10日开始,天津公安机关先后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2名,破获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案件共计37起,冻结扣押涉案资产5700多万元。2019年3月14日,这起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发现了有邵先生签字并按了手印的空白卖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表示这些合同是邵先生第一次去借钱时就签了的。
原来,邵先生的两套房产从一开始就成为了“套路贷”团伙的目标,他们早就设计好了陷阱,等着邵先生上当。
据警方介绍,从借钱的第一天起,该团伙就已经做着侵占邵先生房产的准备。让邵先生签订购房合同,就是以备不时之需。当邵先生不愿意卖房还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在合同空白的买方一栏填上自己的名字,到法院起诉,实现让房产落入自己手中的目的。
“软暴力”成犯罪组织惯用手段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以李某某为首的“套路贷”涉黑犯罪组织还会使用暴力手段威胁被害人,他们通过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跟踪被害人等方式,让被害人心里产生恐惧。而这也已经成为这个“套路贷”涉黑犯罪组织的惯用手段。
办案民警 王泽宇:
24小时跟着你,或者去你们家住,说白了就是失去自由的那种感觉。还有这种在墙上喷字,写“欠债还钱”等,还有贴门报、送花圈,对人的心理产生巨大威慑,让你心里产生恐惧,变相地达成目的。
今年4月9日,全国扫黑办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跟踪贴靠、贴报喷字、摆放花圈等行为,都属于“软暴力”的表现形式。天津警方也正在对包括“软暴力”在内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进行彻查和严厉打击。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隐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常见的犯罪手法和步骤: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2、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
3、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5、软硬兼施“索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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