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乡万家岭社区居委会委员夏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为其母申请城市低保,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7720元,夏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月7日,松滋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微腐败”典型案例。
该市、乡镇两级纪委紧盯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脱贫攻坚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以及骗取、截留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加大此类“蝇贪”“蚁腐”查处问责力度,坚持以精准执纪、精准监督、精准问责,助力全市脱贫攻坚。
为找准“病灶”,松滋市纪委联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对各级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对发放、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核实,及时发现存在的“猫腻”。
纸厂河镇城址山村违规向贫困户收取精准扶贫滴灌项目鸡苗款、树苗款2.432万元,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胡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松滋市纪委一手抓违纪案件查处,一手抓警示教育和建章立制,利用查处身边的案例进行有针对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明辨是非能力。督促发案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及时查找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
结合开展第二十个“宣教月”活动,该市现已组织法纪教育活动230多场次,受教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达31000多人次,督促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40多个。
截至5月上旬,市、乡镇两级纪委查处脱贫攻坚领域“微腐败”112件,处分党员干部117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和骗取、截留扶贫资金问题58起。
下一步,松滋市将紧紧聚焦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表格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形成有力震慑,以此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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