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昆明市扫黑办获悉,针对近期公众和媒体关注的昆明孙小果案有关问题,省市有关部门已对孙小果所涉犯罪、相关判决及刑罚执行等问题正在开展调查和审查工作,对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孙小果狱中搞发明?“死里逃生”的蹊跷得说清
21年前的死囚离奇归来,并成为昆明夜场的大佬,又在这次的扫黑中落网,在狱中他成了“发明大王”有了自己的国家专利。孙小果的变色龙人身充满着种种诡异,对此澎湃新闻做了调查报道。
此前报道《死刑强奸犯变身夜场“大李总”,背后疑点重重》,戳图可查看详细内容
据权威的《中国法律年鉴(1999)》披露,1994年10月,孙小果就因为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却神奇地“在监外执行”,1998年,孙小果因强奸多名女性,其中包括未成年人,并有当众强奸情节,以及犯有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被当地法院数罪并罚,终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1998年《南方周末》以《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为题,曝光过孙小果及其团伙在昆明的昭昭恶行。
但是,这个“死囚”却离奇地逃离了死刑,至少获得多个“减刑”,并且在短短几年之后就出狱,成了昆明夜场的“大李总”。
更有意思的是, 恶贯满盈的孙小果在监狱里却摇身一变成了“发明家”,于2008年向国家申请了“联动锁紧式防盗窖井盖申请国家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至今还可以检索到这个发明。是监狱让囚犯的智力骤升,成为科学家了吗?其实,申请“垃圾专利”已经成了为“减刑神器”。相对于《刑法》规定的举报立功、在自然灾害中立功等硬杠杠,“垃圾专利”方便得多,成了减刑的“后窗程序”。
之前就有报道,有不少监狱服刑人员变身“监狱发明家”从而得到减刑。仅是有姓名可查的官员、名人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的现象,就已被曝光多次。记者还发现,一些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有偿为服刑人员提供“专利减刑”服务,已经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还是要对专利“祛魅”,专利未必就是高科技,也未必有什么社会效益。比如,原中国足协副主席、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勇,在服刑期间研制出的“移动终端支撑架”专利,也只不过在万向台灯座上安了一个能放手机的平板。多年前,原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就曾怒斥“垃圾专利”把专利奖励的经给念歪了。
那么就要追问,是孙小果在牢里发明这个“联动锁紧式防盗窖井盖申请国家专利”吗?这么复杂的机械图,以孙小果的知识水平画得出来吗?是不是枪手的作品?监狱管理方有没有存在徇私枉法,利用“垃圾专利”为其减刑?
当然,相对于孙小果可以逃过死刑执行,“狱中发明家”并不是最蹊跷的地方,但是因为专利的公开性,也是最容易被全面披露、遭遇公众的质疑的地方,所以绝不容打马虎眼,一笔带过。
第一次强奸,可以监外执行;第二次,被判死刑了,可以“搞发明”减刑;森然的监狱,成了孙小果的度假村……这背后有太多的问号,需要追问、澄清和问责。
据公开报道,孙小果的父亲(继父)李桥忠在1998年就担任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已经于2018年退休,孙小果在当地也有“孙衙内”之称。孙小果曾经服刑的云南省第二监狱的领导刘思源之前也已经因为腐败问题而落马。但是,孙小果的法外逍遥,和他的家庭背景有关,和落马的监狱官员,有没有关系?这些必须有权威说法。
除恶务净!21年前就该执行死刑的孙小果,本该坟头青草一人高了,却还能一度还在昆明嚣张跋扈,成为夜店之王。这次孙小果的落网,说明了国家扫黑为民的决心,但也要吸引上次的教训,彻底清除病灶,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孙小果是如何逃过一死的?其父亲、法院和监狱方,到底有没有涉及枉法“捞人”,是不是构成犯罪?那个离奇的“牢中国家专利”是怎么出炉的?这些问题都该有“一个萝卜一个坑”的答案,不能大而化之,一笔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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