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会现场。张旭 摄
有人认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就是取消高速公路收费。对此,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28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这是一个理解上的误区。实质上,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只是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车辆跨省行驶时不停车快捷交费,是收费方式的改变,并不是取消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因此,跨省行驶车辆仍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依法交纳车辆通行费。
在今天举行的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吴春耕介绍,国际上对公路货车普遍实行的是按车型收费,十多年前,我国也是按车型收费的。近十多年,我国大部分地区对公路货车实行计重收费,主要是为了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
随着近年来我国治超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已经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在当前要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的背景下,继续实施计重收费,沿用过去的操作模式,不利于货车的快捷通行,降低了货车通行效率,影响“不停车快捷收费”目标的实现。
为此,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优化调整货车计费方式,统一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为确保不增加货车总体通行费负担,我们将指导各地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科学测算并依法调整货车通行费费率,统筹维护好重车和空车、高速公路使用者与投资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在指导各地调整货车计费方式的同时,交通运输部还部署各地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严格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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