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粽子,新鲜的味道!你或许想不到粽子竟也有“陈年的”!湖北潜江一商家将去年3月生产的粽子改个日期今年继续卖,结果被市场监管部门抓了个正着。
2019年5月23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张金镇青苹果超市发现其经营的某品牌龙舟粽,外包装袋上方封口处均有掏挖的小洞,洞口边缘留有原生产日期“2018年3月25日”的痕迹,包装袋上方另标示了生产日期“2019/03/26”。包装袋上显示保质期为12个月。
经查,该批粽子来源于湖北商友商贸有限公司。当天,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发现了与上述相同的问题产品,现场查扣375千克。该公司账目显示,2019年度已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问题粽子530千克。
同时,现场查获用于篡改生产日期的打码器和印油,打码器上显示的日期“2019/03/26”与包装袋上的字体、字纹、字号等完全一致。经询问,该公司负责人对篡改生产日期的行为供认不讳。
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十)项的规定,其行为存在主观故意,情节较严重。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立案调查。
2019年6月4日,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北商友商贸有限公司篡改过期粽子日期在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没款金额共计237404元。
如何选购粽子产品?
市场监督部门提醒消费者: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粽子,并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有关凭证;
要注意煮熟煮透粽子,特别是肉馅粽子等含油脂较高,更应当煮熟煮透后食用,煮制时间可参考产品包装上的说明。
此外,不过度追求粽叶颜色,要分类存放,少量购买,科学食用,高血糖、高血脂患者、胃肠道疾病患者等要谨慎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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