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0多年没休过探亲假、不知“独生子女护理假”为何物、女职工“痛经假”“哺乳假”不好意思休……记者近期调查发现,一些有政策明文规定的假期,在实际中因为执行难而“躺在抽屉里”。原本充满“温情与关怀”的假期,不少正沦为“纸上福利”。
有些假期不知道,即便知道也难休
“三八妇女节半天假期从来没享受过。”在山东一家国有企业工作的孟媛对记者说,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女职工妇女节有半天假期。
今年妇女节当天,孟媛所在的公司将工作安排得满满当当,不仅没有给女职工放假,还加班开业务会。她说:“工作三年多,已经不再期待这半天假了。”
记者采访发现,不仅妇女节、青年节等“半天迷你假”难以落实,哺乳假、痛经假等“短时低频”的女性福利假期更是难休。
在山东工作多年的江苏人谢林欣告诉记者,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外省工作、远离父母的职工,每4年可以享受20天的探亲假,但他工作十余年从未休过。“最初是不知道这个假期;知道后去请假,但单位认为假期太长、耽误工作,至今也没休成。”
在天津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近7年的张琦,父母都在老家济南。他告诉记者,每天面对辖区大大小小的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工作十分繁忙,即便知道有探亲假这个福利也不敢奢望。
像探亲假这样出台多年但“沉睡深闺”的福利假期还有不少。如全国各省份基本都明确给予男性陪产假,最短为7天、最长1个月。但不少男职工坦言,陪产假很难“应休尽休”。知名职场社交平台领英近期开展的调查显示,中国35%的男性所在公司没有提供陪产假,或是他们为了工作被迫放弃足额陪产假。
有法有规难执行,假期隔着“一堵墙”
明明是有法有规可循的福利假期,为何在很多时候成为水中月镜中花?记者采访多位职工和企业负责人发现,其中既有配套政策跟不上的因素,也有用人单位不予“放行”的原因。
——实施细则不明确,配套政策存空白。如,四川、河南、山西等地近年相继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规定独生子女在父母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照料陪护假,假期一般为5天至20天。在山西太原工作的陆先生去年申请休护理假,却尴尬而归。“规定缺乏实施细则,怎么申请、带薪能否落实都没说清楚,单位也不知道。”陆先生说。
——适用范围有限制,想休“隔着一道墙”。在山东东营一家民企工作的李凯告诉记者,探亲假按规定只有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才可以享受,民营企业职工如同被一道高墙隔离在外。没有政策依据,公司肯定不会同意休假。
——请假程序太复杂,相关规定待优化。山东、河南、安徽等省份都明确提出,女职工因为痛经无法正常工作,可休1天到2天病假。但多名女职工告诉记者,从来没有休过这一假期。一方面,生理不适涉及个人隐私、难以开口;另一方面,各地规定要求请“痛经假”需要指定医疗机构开具证明,为了零星的假期,花半天时间去医院检查、开证明,实在不合算。
——企业用工有成本,执行规定无动力。“政府出台福利假期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企业常常没有能力执行。”济南一家民企的负责人对记者说,“很多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一旦职工休假,工作就没人做了。另外,假期太多也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
完善保障制度,确保更多假期落到实处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休假越来越受到广大职工重视。有关专家认为,破除“休假难”的困境,既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假期的实施办法,也需要完善保障制度,确保更多假期从纸上落到实处,让职工休假制度既得人心又接地气。
首先,与时俱进对相应休假制度进行调整。以探亲假为例,假期过长难以落实、只覆盖“体制内”而忽视民企职工,是其“隐形”的两大主要原因。对此,部分专家建议,可通过压缩时间、提高频次,并扩大适用范围,让更多职工能“常回家看看”。
“探亲假是在30多年前推行的,当时国家实行的是毕业生统一分配政策,一些人可能被分配到偏远地区工作,因此有必要出台政策为这部分人探亲提供方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如今交通方便了,政策的适用性已经发生变化,探亲假等假期的规定也应对相关细节作出调整,将民企职工也纳入其中。
其次,强化休假制度推介和监察力度。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认为,政府出台假期规定后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知晓度;同时,针对用人单位排斥放假的问题,劳动监察部门要对假期的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目前具体惩戒性措施少,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应进一步明确。”王忠武说。
第三,完善保障体系,推动企业“放行”。针对职工休假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王忠武认为,相关部门可研究制定税收、补贴等政策,消除或减轻企业因执行相关假期规定造成的影响,确保休假这一民生福祉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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