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3日),北京二中院对在西单大悦城商场持械杀人的被告人朱纪业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11日13时许,被告人朱纪业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持械前往西单大悦城,先后追逐击打、砍刺餐厅顾客及工作人员,致1人死亡、14人受伤。公安机关出警后,朱纪业挟持餐厅一工作人员与警方对峙,后被当场制服并抓获。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纪业为泄私愤,事先预谋并踩点、准备作案工具,春节前夕在繁华的公共场所内,持械杀害无辜群众,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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