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型犬只伤人事件频发,为了规范养狗行为,湖北省公安厅在官网上发布了《湖北省物业区域个人禁养犬只(试行)标准》意见稿,拟禁止35个品种的犬只在物业区域内饲养。意见稿一经发布,引起了热议。
5月31日晚上7点,宜昌市的向先生在小区遛博美犬,突然一条大黑狗蹿出来,先后咬伤了博美犬和向先生。随后,向先生被送往医院缝了30多针。在医院治疗了4天,交了1万多元医药费,这期间大黑狗的主人一直没有露面。目前,宜昌市西陵区警方已找到了狗主人,正在协调处理。
近年来,由于大型犬、烈性犬咬伤人的恶性事件频发,一度让应不应该在物业区养大型犬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近日,湖北省公安厅在官网上发布了《湖北省物业区域个人禁养犬只(试行)标准》意见稿,拟禁止35个品种的犬只在物业区域内饲养。不少市民对意见稿表示支持。但也有市民认为意见稿不应当“一刀切”,有的犬种虽然体积较大,性格却非常温顺。
荆州市流浪小动物保护中心的负责人李芹表示,意见稿中关于物业区域内,禁止个人饲养成年体高超过45厘米的犬只,这一规定有待商榷。
另外,在意见稿中,这35个禁养品种中还包括了萨摩耶、德牧、中华田园犬等常见犬只。李芹说,这其中很大一部分犬只,是能够在特殊条件下帮助人类的。
在李芹看来,不少警犬、搜救犬也大多是经过训练的大型犬只,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并不是所有大型犬只都具有攻击性。所以,很大程度上,犬只的行为是和主人有直接关系的。除此之外,李芹还担心一旦正式条例颁布,会让一些原本饲养大型犬的家庭不知道如何处理自己的狗。
6月12日,荆州市流浪小动物保护中心,连同武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向省公安厅提出了书面意见。意见包括正确引导犬主办证、遛狗牵绳、定期疫苗、随身携带垃圾袋清理犬排放物,呼吁大家,规范犬主自身行为,管犬先管人,而不是让犬只为少部分不文明的犬主背锅。
(记者 吕靖怡 陈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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