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确定165家企业作为湖北省2019年度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这些企业将在行政审批、项目监管、新技术应用推广、评先评优等方面获得特别支持。
入围企业中,有中建三局、葛洲坝、中铁十一局等17家中央在鄂企业,也有湖北工建、民族建设、路桥集团等省内著名企业。目前,我省共有2.5万家建筑企业,建筑产业连续5年总产值过万亿,居中部第一、全国第三。为加大对龙头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打造湖北建筑业企业品牌,进一步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省此次重新确定了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并实施相关扶持政策。
行政审批方面,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重点培育企业,可直接申请由省住建厅核准的最高等级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具有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由省住建厅核准的最高等级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申请该施工总承包资质涵盖范围内的各等级专业承包资质,依企业申请并经住建主管部门认定其施工能力后,可直接公示同意。
企业申请和延续各类施工资质时,如涉及到申请资料原件核验的,可采用企业书面承诺的方式替代;如涉及到人员指标的,免予考核技术工人。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还将在优质工程创建、工法研发、新技术应用推广、评先评优活动中对企业予以帮扶。
政府服务方面,我省将建立“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场考试服务;建立企业交流平台,提供网上咨询、预约服务;对于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具体困难,提供上门服务。逢重大行业政策调整,住建部门还将及时组织企业人员开展政策宣讲培训。
在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基本前提下,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还可减少对企业所承建项目的检查频次。并根据事项特点,对各类证明材料,可采取企业书面承诺的方式替代。
此外,企业重组、合并、分立后涉及资质重新核定办理的,我省允许企业与其绝对控股(持有股份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之间,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不含由住建部审批的资质)。依企业申请并经核准该资质的住建主管部门认定其施工能力转移配备到位后,可直接进行证书变更。
据悉,省住建厅将对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行为情况,每年在省统计局发布上一年度统计数据后,对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进行调整。企业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存在虚假取得资质、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行为的,将被取消重点培育资格。
2019年度建筑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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