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全面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云上荆州报道:今天(6月28日) 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县级人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推进会,总结乡镇和县级试点情况,全面推进此项工作规范化、上台阶。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新华、秘书长柳军参加会议。

周静强调,代表票决制是新时代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有益探索,全市各地要进一步站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的高度,正确看待和准确把握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核心要义,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工作原则和普惠共享的最终目标;要细化工作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加强组织协调,注重工作结合,在巩固乡镇票决制成果的基础上,在县级全面推开;要注重工作结合,严格把紧项目初选关、把严审议票决关、把好跟踪问效关;要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代表活动机制、建立健全督办落实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机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勇于担当、履职尽责,让票决制在荆州落实生根、开花结果。

会前,与会代表观摩了沙市区区、镇两级民生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

(记者:何进)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县(市、区)人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安排,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在县(市、区)人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现将《关于县(市、区)人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县(市、区)人大开展民生实事项日代表票决制工作指导意见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关于县(市、区)人大开展民生实事项日代表票决制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县(市、区)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创新拓展县(市、区)人大工作方式方法,把人大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推进县(市、区)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和实施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成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

二、工作原则

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经同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选择决定正式项目,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全程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

纳入代表票决制的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以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一般应为当年度可以完成的;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项目,应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

代表票决制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一坚持党的领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同级党委报告代表票决制工作,提请同级党委出台实施意见,候选民生实事项目在票决前应提交同级党委常委会讨论审定。

一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最大程度把人民的意愿体现到代表票决制工作各个环节中去。

一一坚持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立足县(市、区)人大自身职能,做到权限法定、运作规范、程序简明、管用可行。

一一坚持实事求是。民生实事项目的确定要充分考虑本地财力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积极稳妥,确保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效性和连续性。

三、工作步骤

代表票决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六个环节。

(一)项目征集初定阶段。这一阶段在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两个月左右进行。为保证民生实事项目的可行性,要注重发挥县(市、区)政府的主导作用。

1.征集环节,县(市、区)政府在通过自身条块渠道征集项目的同时,还应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途径发布项目征集公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依托代表小组、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室等阵地和平合,组织代表从各个层面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2.初定环节。县(市、区)政府对征集到的项目汇集整理后进行初选,形成候选项目初步建议方案,提交县(市,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并按照法定程序经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作为将由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票决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二)项目审议票决阶段。这一阶段在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进行,为保证代表票决制的民主性,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1.审议环节,候选项目由县(市、区)政府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县(市、区)政府应就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每一个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相关要求等)在全体会议或主席团会议上作说明,并书面印发与会代表,大会应安排必要时间,保证代表充分审议,县(市、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应列席会议,代表审议时可以向其提出询问,要求其说明情况。

2.票决环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应通过票决办法,明确应选项目数量、候选项目差额比例、项目确定和公布方式等。候选项目差额比例一般掌握在20%-30%之间。经审议后的候选项目,在全体会议上由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半数以上、从高到低按应选数确定正式实施项目。当场宣布票决结果并向社会公开。

(三)项目监督测评阶段。这一阶段在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闭会后至次年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进行,为保证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效性,要切实发挥县(市、区)人大的监督作用。

1.监督环节。县(市、区)政府要精心组织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将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工作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预决算审查监督以及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可采取按项目建立代表监督小组等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好代表的监督作用。

2.测评环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当听取和审议同级政府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同时对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县(市、区)党委,并建议纳入年度相关工作考核内容,对民生实事项目进程严重滞后或未能如期完成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应当通过法定形式强化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指导监督。市人大常委会把县(市、区)人大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作为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改革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工作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适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的领导、重视和支持,成立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认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认真组织实施。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把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作为每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围绕精准扶贫乡村兴、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等中心工作,抓紧组织实施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票决,明年年底或后年年初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加大宣传力度。全市各級人大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代表票决制和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树立典型,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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