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负面清单,下半年开放政策将密集出台

下半年将是我国继续扩大改革开放政策密集出台的关键时期,也将是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启动期,最重要的是要打造全球最佳营商环境。

虽然受到众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中国经济在前五个月依然交出了一张漂亮的成绩单。

两张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鼓励清单不久将落地;《外商投资法》也将于明年1月正式实施,一系列与之相关的规章制度将会陆续出台。

此外,新设的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将揭牌,同时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进程。

如何研判全球经贸摩擦对于未来经济的影响?又如何看待在此背景下,未来政策彼此之间的互动及影响?商务部原副部长、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秘书长魏建国对第一财经记者说,下半年将是我国继续扩大改革开放政策密集出台的关键时期,也将是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启动期,最重要的是要打造全球最佳营商环境。也即:透明、公开、公平的法制市场经济;一视同仁、平等相待的市场机制以及充满活力、改革创新的市场体系。

第一财经记者从多个权威渠道了解到,司法部、商务部等部门正在召开各类研讨会,六个自贸试验区所在地(河北、广西、云南、江苏、山东、黑龙江)和海南自贸港也在做配套研究工作,以期落实上述开放任务。此外众多接近政策人士、专家及实务界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伴随负面清单落地,还需要注意隐性的壁垒,包括各种行业性的监管措施和审查规定。

中美经贸摩擦总体影响可控

如何看待中美贸易摩擦这个最大的不确定因素?商务部综合司司长储士家在7月2日的“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专题发布会上对在场记者表示,中美经贸摩擦给中国外贸外资带来一定的压力,但影响总体可控。总的来看,中国外贸外资具备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和条件,也就是说过去稳、现在稳,接下来还会稳。

在储士家看来,得出上述结论的主要理由包括:一是政策效应持续显现,今年外贸企业数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还在增长,1~5月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33万家,同比增长6.6%。二是市场多元化取得新进展,中国与232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今年以来中国在欧盟、日本、巴西、俄罗斯、南非等主要经济体的市场份额均有所上升。三是企业的应对能力增强,去年摩擦初期,有一些企业还有一定程度的担心和忧虑,经过一年多的积极应对,目前企业应对办法更多、底气更足,企业通过降低成本、增加研发、市场多元化等等多种方式积极应对,有信心把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他援引数据说,从一年多的实际运行情况看,2018年中国外贸顶住压力,再创历史新高,外资在国际投资大幅下降的背景下实现逆势增长。今年以来,在去年高基数的基础上,外贸外资继续保持平稳增长,5月当月出口和外资增速比前4个月还在加快,这充分说明了中国经济的巨大韧性。

此外,他说,产业链的迁入迁出都是市场经济下的正常现象,有少数企业受中美经贸摩擦的影响外迁,但规模不大。一方面,随着我国的科技发展和扩大开放,既有像5G这样的国内新产业链形成,也有像特斯拉这样的带动国外产业链融入。另一方面,企业也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国际化经营。

珠海三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肖友元对第一财经记者说,多年以来一直在推企业多元化出口,只是贸易摩擦加速了这一过程。短期内没有影响,家电出口美国市场的旺季已过。

外贸司副司长朱咏在上述专题发布会上补充说,现在,已经有很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加工制造和生产服务环节的新产业正在向我国转移,包括航空维修、船舶维修、医疗器械维修,还包括风电维修,这有利于下一步我们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高度融合发展。她认为,不管外部环境怎么变化,我们要更加坚定地做好自己的事。自己的事就是要坚持更高水平的开放,推动外贸供给侧改革,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

如何打破隐性行业性监管措施

在两张负面清单落地的过程中,有一个外商和行业人士较为关注的问题,就是如何打破隐性行业性监管措施。

一位外资领域的资深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说,由于涉及新经济较多,重点关注互联网领域的行业变动。现在除了外资准入外,其实很多也有行业监管,互联网行业里面可能涉及工信部的监管,虽然一些领域已经被列入负面清单放开了,但是行业监管层面实际审批的时候可能还是有障碍,要么就是可以过批的例子极少。

中国欧盟商会在给第一财经记者发来的评论也称,负面清单是中国持续开放过程中一个受欢迎的举措,给欧洲企业带来新的机遇。但根据统计,15%的成员所遭遇的壁垒存在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或是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但30%成员遭遇到的实际是间接壁垒,也即复杂的行政审批流程,以及获得运营资质的困难。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崔凡对第一财经记者解释说,负面清单主要管股权和高管要求,理论上说,负面清单一旦公布,这部分内容就可以落实;隐性壁垒主要还得靠落实《外商投资法》的后续规章制度,以解决大门开了、小门没开的问题,也就是行业许可或资质的问题。这两个方面必须配合起来,《外商投资法》第九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第三十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行业、领域进行投资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内资一致的条件和程序,审核外国投资者的许可申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他补充说,要注意,在自贸区负面清单中还有括号,内容是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提出的“国民待遇例外”。

按照《外商投资法》规定,年底之前明确要出的几个政策文件包括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信息报告制度等。

对未来工作,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对记者划出了重点。首先,现在正在全面清理负面清单以外的外资准入限制措施,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其次,将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在前两年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改备案的基础之上,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最后,推进《外商投资法》的配套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完善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等各项制度,搭建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的高效平台。同时,全面清理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废止、修改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不衔接的规定,确保《外商投资法》明年1月1日能够顺利实施。他指出,现在正在不断缩减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范围,下放审批权限。今年1~6月,全国经审批方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只有30多家,占比仅为0.16%。

专利法通过可期

知识产权是未来半年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的重点。

6月2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上就世界经济形势和贸易问题发表题为《携手共进,合力打造高质量世界经济》的重要讲话。他指出,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新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增强民事司法保护和刑事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一位接近全国人大的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说,接下来,将会对专利法进行修改,将经历二读、三读,估计今年专利法能够通过,另外也会有商业秘密的立法。

通过正常流程,今年年底前,最新的《专利法修正草案》(下称《草案》)将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正式落地。业内人士最为关心的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建立惩罚性赔偿机制将有实质性的立法推进。

正如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王闯所说,知识产权赔偿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往往涉及到非常复杂的技术事实、因果关系,而且侵权行为往往是非常隐蔽的,因此权利人要想证明其损失必须要举证,而举证通常非常难,这就是知识产权审判和其他审判的区别,专业性非常强。

值得注意的是,在扩大开放的同时,一些增强技术领域监管的措施也正在推进。今年年初发布的《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将《出口管制法》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5月31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对不遵守市场规则、背离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具体措施将于近期公布。6月8日,国家发改委表示,根据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正牵头组织研究建立国家技术安全管理清单制度,以更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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