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教育部官网发布《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用两年时间,争取到2020年底,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现有56人以上大班额,全国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科学合理设置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办学条件达到所在省份基本办学标准;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全覆盖,不断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
《意见》指出,各地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针对各重点任务要求,进一步聚焦实施范围,其中,消除大班额应以城镇为主,寄宿制学校建设以乡镇为主,小规模学校建设应为规划长期保留的乡村学校。
《意见》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
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对于整体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校舍项目要提早实施,并先期启动征地、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在2019年底校舍建设项目都能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建设项目基本竣工。对于整体教育资源虽然符合要求,但因结构不合理造成大班额的地区,要引导生源合理流动,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
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各地要合理确定两类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对于乡镇寄宿制中心学校,要按照标准化要求,加强宿舍、食堂、厕所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配齐洗浴、饮水、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对于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要结合实际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基本教育教学需要,防止盲目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人为造成学生辍学和生源流失,避免出现新的校舍闲置问题。
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各地要按照教育信息化“三通”要求,通过光纤、双向宽带卫星等方式,加快推进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实现全覆盖。
《意见》在保障经费方面要求,在继续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等资金基础上, 中央财政通过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首先按照西部、中部、东部各占50%、40%、10%的区域因素确定分地区资金规模,在此基础上再按基础因素、投入因素、绩效因素各占60%、20%、20%的权重分配到具体省份,重点向基础薄弱、财力困难的省份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并对教育脱贫攻坚、前期化解大班额、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省份予以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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