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这个小区的业主急了!购房几年至今未办不动产证

云上荆州报道:不动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重要证明,最近,荆州区理想家园小区的业主向我们反映,自己房子买了几年了,不动产证却一直没有着落,这让他们很是心急。

记者在e线民生平台查询发现,该楼盘业主从2017年至今,从未间断投诉,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2016年,王女士在理想家园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根据购房合同约定,出卖人应该在交房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构备案,协助业主办理不动产证。可从2018年5月交房后至今,整个小区400多户的业主都没有拿到不动产证。

除了综合验收未通过和没有开具税务发票外,有的业主交了购房款,却连网签购房合同都没有。

不仅如此,业主陈女士发现自己住的这套房子竟然已经抵押登记在他人名下。开发商曾多次承诺陈女士,会尽快变更房屋预售合同网签备案登记,但一直没有做到。

业主们说,他们曾求助过各级政府部门,在部门的协调下,开发商多次承诺,但都没有兑现。

开发商的多次失信行为,让业主对他失去了信任。而不动产证迟迟办不下来,业主们非常忧心。

这不动产证究竟何时才能办下来,目前又进展到了哪一步?带着疑问,记者和业主们一起找到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杨先生。

杨先生告诉我们,未开具发票和未网签合同,主要是因为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目前他们正在积极筹措资金解决这两个问题。

根据政策,开发商要通过相应验收之后,再凭借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进行备案登记,业主才可以办理不动产证。杨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公司正在申请消防验收,并承诺今年年底就可以办理不动产证。

虽然开发商给出了承诺,但是业主们仍不放心。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逾期未办证的话,业主们该如何维权呢?

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如果出售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办理相关不动产证的资料,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时办理不动产证。那么,作为买受方有两种选择,第一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出售方赔偿其损失,另外一种就是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出售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且承担相关损失。

律师建议,市民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对逾期交房和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同时,对于像陈女士这样的情况,律师也给出了建议:如果出售方在出售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已经办理抵押或者是已经出售给第三人的事实,那么,作为买受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且有权要求出卖方退还房款,赔偿不超过一倍的损失。

(记者:郭佩月 孙煜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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