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人:您的养老金已调增,请注意查收!

  今年,荆州区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相同的调整办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相关文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4号)要求,荆州区人社局对照时间节点,组织业务骨干迅速启动相关工作,于七月底以前及时对全区退休(退职)人员基本情况下进行了摸底及测算,并将1-7月份补发的养老金及8月份调整后的新待遇一并列入社会化发放预算。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范围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定额调整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四)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5%。

  (五)适当倾斜

  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六)年龄倾斜

  对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9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8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七)特殊人群

  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

  (八)军转干部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根据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保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据统计,本次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工作涉及退休人员共计55991人,人均月增资130.74元(机关事业单位人均月增资199元),月增加发放养老金732万元,调整后全区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待遇水平1860.75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后人均待遇水平4765.52元,现已通过金融机构将每名退休人员的调整情况权益告之。

  截止7月底,区人社局、财政局对照调待预算计划,积极筹措资金1.71亿元,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至此,荆州区2019年度退休职工调待、发放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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