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万元装饰工程款久久不付,“老赖”态度强硬,称“无钱可还”。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对这一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请容我再想想办法,现在马上筹钱。”就在执行法官为其戴上手铐,打算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被执行人杨某瞬间“服了软”,表示愿意筹款履行债务。
原来,2015年4月,杨某与汤某签订《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汤某为杨某经营的娱乐会所进行装修。10月,装饰工程结束后,会所开业,双方未就该工程办理验收结算。汤某多次讨要工程款未果,将杨某起诉至江陵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被告杨某给付原告汤某装饰工程款51万元。杨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杨某拒不履行义务,汤某向江陵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杨某始终以没有办理结算、不能确定欠付金额及装修材料与合同约定不符等为由拒绝给付。
在多次执行和解未果情况下,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杨某拘传至法院,对其释法明理。面对拘留决定书,杨某仍拒绝签收。鉴于其态度恶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江陵县人民法院决定立即对其予以司法拘留。眼看自己将被送往拘留所羁押,杨某终于明白法律的威严不容许挑战,声称马上筹钱还款,当即联系亲友,半小时内筹齐10万元,并与申请人杨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1个月内将剩余款项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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