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衣捐赠箱在城市生活区较为普遍,但市民捐赠时仍需擦亮双眼。
今天,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按照省民政厅相关通知要求,荆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城市社区旧衣物捐赠箱设置行为,鼓励支持公众对旧衣物捐赠活动进行监督。
【旧衣物捐赠箱设置有“讲究” 违规应拆除 】
设置旧衣物捐赠箱,本质上属于公开募捐行为,应符合《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据介绍,只有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才能在城市社区设置旧衣物捐赠箱,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不得自行设置旧衣物捐赠箱,以各种形式设置的旧衣物捐赠箱,都应予以拆除。
特殊情况下,经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同意,可与其联合设置旧衣物捐赠箱,并在三个月内按规定更新旧衣物捐赠箱体标识。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原则上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地域内开展公开募捐活动,设置旧衣物捐赠箱,要制定募捐方案并报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应当在捐赠箱显著位置公布募捐组织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査询方法等信息。
确有必要到辖区外设置旧衣物捐赠箱的,必须经设置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同意,并接受设置地民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未经设置地县级民政部门备案而自行在辖区外设置的旧衣物捐赠箱,原则上应予以拆除。
有关企业在城市社区开展废旧物品回收业务,不得直接或变相打着“公益”“慈善”“爱心”“捐助”“帮扶”“互助”等旗号承揽业务,更不能在废旧物品回收箱上喷涂相关标识。
【假借慈善名义回收旧物品 发现请举报】
针对群众反映的一些城市社区存在旧衣物捐赠箱设置混乱和违法倒卖捐赠衣物等问题,荆州将按照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规范城市社区旧衣物捐赠箱设置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旧衣物捐赠箱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假借慈善名义开展的废旧物品回收行为。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单独与其他单位联合设置旧衣物捐赠箱募集的衣物,要纳入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的账户统一管理,定期通过“慈善中国”网站和本组织官网公开募集财物的管理使用信息。信息公开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我市民政部门鼓励支持公众、媒体对旧衣物捐赠活动进行监督。
捐赠旧衣物前,市民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 cishan. chinanpo gov.cn)核实“旧衣物捐赠箱”设置主体合法身份以及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
对发现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却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请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也可直接向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27-50657110、027-50657044,邮箱:328898509@qq.cm。
对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名义骗取财产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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