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荆州报道:购物消费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不会仔细去关注包装上标注的产品重量。但是如果商品重量少于标注重量,就是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最近,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杜绝缺斤少两。
近日,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计量抽检人员首先来到沙市皇冠调味品有限公司,对仓库里存放的酱油进行取样,准备测量。抽检人员检查产品外包装,根据规定,商品外包装上净含量的标识标注,必须由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三部分组成。
而字符的高度,《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也有着明确的规定。200毫升或者200克到1000毫升以内的话,字符高度要求是4毫米,超过1000毫升或者1公斤,字符高度要求达到6毫米。
这批酱油的净含量标注是500毫升,通过现场测量,酱油外包装的净含量字符高度为5.7毫米,属于合格。随后,抽检人员开始对取样的每一瓶酱油逐一称重,并且登记下来,同时还对空玻璃瓶进行称重。下一步,检测人员会将这些抽检的调味品送到实验室,检测产品的密度后,通过换算得到实际净含量。
当天,执法人员还来到湖北小胡鸭食品有限公司,对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进行检测。与调味品不一样,这些预包装食品外包装上全部标注的是重量,抽检人员现场可以直接称重来确认是否合格。
这次全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主要面向米、食用油、调味料、牛奶及乳制品、饮料、茶叶、小食品、白酒、化肥、电线电缆等10种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通过抽检,市场监管部门掌握全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实际状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杜绝缺斤少两的情况发生。
(记者:蔡国然)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