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江陵县银鑫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陈道江等违规套取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公款组织旅游问题。
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陈道江与该公司副经理、工会主席黄伟商定,以合同约定每场补助资金150元,实际发放100元的方式,套取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贴,三年共套取资金371450元,设为“小金库”用于该公司其他开支。2017年4月10日至12日,陈道江和黄伟商定后,以学习考察的名义,组织陈道江、该公司会计李红艳、该公司聘用人员李艳及乡镇7名电影放映员一行10人赴恩施州旅游,花费11000元;2018年4月8日至11日,陈道江和黄伟商定后,再次以学习考察的名义,组织陈道江、黄伟、李红艳及乡镇7名电影放映员一行10人赴重庆市旅游,花费23000元。两次违规公款旅游共计花费34000元,全部在该公司“小金库”中列支。2019年7月,陈道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免职处理,黄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涉及人员均受到组织处理。
二、监利县新沟镇报国村党支部书记伍行德等人违规公款组织旅游问题。
2017年6月28日,伍行德、该村会计熊中义带领2名村干部和7名普通党员,到湖南省张家界景区旅游,共计花费14450元,在村财务予以报销。此外,伍行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伍行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熊中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公安县杨家厂镇马龙村村委会副主任代辉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
2014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代辉在负责该村建房审核等工作期间,于2017年收受建房户王某所送价值440元的黄芙蓉王香烟2条、收受建房户李某所送价值640元的蓝芙蓉王香烟2条;于2018年收受建房户黎某所送价值220元的黄芙蓉王香烟1条,两年三次共收受香烟5条、价值1300元。此外,代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代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石首市团山寺镇过脉岭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赵兵违规操办高考“升学宴”问题。
2018年6月30日,赵兵为逃避监督检查,在湖南省安乡县官垱镇紫金村某酒楼违规为其子操办高考“升学宴”,邀请亲属、朋友120人参加,收受礼金共计41600元。2019年5月,赵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松滋市杨林市镇盘古山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苏军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
2018年11月7日,苏军以其哥哥苏某的名义,租用松滋市纸厂河镇裴家河村某商务酒店,违规为其父操办七十岁“生日宴”,邀请亲属、朋友、同学等77人参加,收受礼金共计25100元。2019年6月,苏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江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工会主席丁昌焕变相发放工会福利问题。
2017年10月24日,江陵经济开发区收到江陵县总工会举办第二届职工拔河比赛通知文件后,在机关工会经费仅结余720元,且未向机关申请行政补助的情况下,丁昌焕以500元/件的价格,向荆州某服装有限公司订购了34件拔河比赛运动服装,并口头允诺待比赛结束后会及时付款。之后,丁昌焕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到该服装公司领取34套运动服装,分发给34名机关干部,并未向企业支付任何费用。11月16日至17日该县拔河比赛活动期间,该区实际参赛人员18人,剩余16人虽未参赛但仍领取了服装。2017年11月拔河比赛结束后直至2019年3月,丁昌焕一直未安排工作人员与该服装公司结算服装款17000元。在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才将17000元服装款支付给该服装公司。2019年8月,丁昌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家桥工商所所长易海峰接受企业宴请、午餐饮酒问题。
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中午,在松滋市王家桥镇麻水社区某酒楼,易海峰接受其管理对象,松滋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某的宴请并饮酒。2019年8月,易海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荆州市纪委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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