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扫黑除恶再出重拳 举报黑恶线索最高奖10万

昨日(9月19日)下午,公安县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9月17日在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陈飞”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予以通报。同时,向社会通报该县出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奖举报制度。

今年49岁的陈飞,是公安县麻豪口镇人,小学文化程度。2001年12月因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被公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2014年4月刑满释放。

2015年上半年,陈飞在公安城区租用车库、储藏室作为临时据点,开始发放高利货。2016年6月租用公安县斗湖堤镇某门面房作为稳定据点,对外统称“公司”,专门发放高利贷。同时纠集刑满释放人员、无业人员和吸毒入员,以该“公司”为依托,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有组织领导者、积极参加者、一股参加者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5年至2018年,该“组织”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暴力讨债,强迫他人贱卖资产抵偿债务,非法获利158万余元;组织实施9起犯罪行为致5人轻微伤;组织实施8起违法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多行不义必自毙。以陈飞为首的团伙所犯下的恶行,引起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2018年7月公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开始侦办此案,经过专案组不懈的努力,该团伙成员先后落入法网。9月17日19点15分,审判长落下法槌,宣布庭审结束,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县公开审理的涉案人数最多、指控罪名最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发布会上,为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活动,拓宽发现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和“村霸”等突出问题的渠道,公安县扫黑办决定实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有价值线索信息的公民给予奖励。对于市民举报的违法人员、违法活动,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视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重及查处成效,给予举报人500-10000元的励;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使公安机关获取有力证据侦破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重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奖励10000元至100000元;侦破重特大恶势力团伙案件,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奖励100000元以上。

(作者:记者 刘思楫 通讯员 王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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