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荆州市中心城区货车限行区域的
通 告
为更好服务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区建设,满足广大市民旅游、休闲的出行需求,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助推荆州市正在实施的“创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扩大荆州市中心城区货车限行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纪南文化生态旅游区东起新318国道(不含),西至207国道(不含),南起凤鸣大道(含),北至雨台大道(含)的区域内,全天限制3.5吨(含)以上货车和结构性自卸工程车通行。
二、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16年10月18日发布的《关于对荆州市中心城区货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中的管理规定不变。
三、本通告自2019年9月 28日起实施,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特此通告。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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