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晚上11点左右,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游客的投诉,称自己有事需提前结束旅途,要求酒店退房款遭到拒绝。
汤口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发现,原来投诉者于10月3日中午12点左右入住了酒店,当天晚上8点左右,投诉者接到电话得知需要结束旅程立即返回。他认为自己办理入住手续之后的8个小时内并没有在酒店房间居住,现在要求退房酒店应该返还全部房款。
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为消费者解答咨询问题。
对此,酒店方则表示游客办理完成入住手续后,合约已经达成,无论在此期间游客有没有在房间居住,该房间的使用权归游客所有,酒店也无权再把该房间对外出售,所以无法为游客退款。
当天晚上11点多,工作人员先安抚投诉者情绪后,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告知投诉者,双方合约已达成,酒店方有权利不予退款。但考虑到顾客的实际情况,在工作人员一个多小时的帮忙沟通下,最终酒店主动退让,站在情理的角度,退还投诉者50%的房费。
网友观点:
@忠武路罗泓轸:酒店碰上这种客人估计实在是没辙了,破点财赶紧打发走……10月3号是黄金周最火的时候,人家酒店房间供不应求,人酒店一间房被你占着没卖还让人退房费……
@壹贰壹_齐步走:酒店没问题啊!你都办理入住8小时了还要求退款?
@干净么食安:这样的游客也是难缠的主,谁摊上谁倒霉啊!
@菲儿-fire:按闹分配呗?
@土木小诸葛:办理入住8小时了还想要退全款,自私自利的典型啊,人家酒店的损失谁赔付,就不应该退!
黄山风景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游客,在旅途中一旦付款完成办理入住,就意味着合约已经达成,在酒店无违约行为且无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下,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酒店有权不予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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