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住建局及第三方检测公司组成检查组,分三路对荆州中心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情况开展检查,进一步减少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
检查组重点深入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建设现场、商混搅拌站等地,对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数据显示不达标的,一律禁止使用。
据悉,三路检查组每天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数量不低于100台、监督抽测数量不低于50台标准开展工作,确保措施实施到位。
下一步,我市还将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监督检查及处罚力度,逐步实现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
据悉,《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明确,在城区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核心禁用区和一般禁用区,其中核心禁用区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一般禁用区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以在未来5年内进一步减少城市污染排放,加快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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