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强行卖茶叶 江陵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涉恶案件

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4名被告人利用被害人不想惹麻烦、花钱消灾的心理,采取言语威胁、恐吓等手段,高价强行“推销”茶叶,强迫交易行为被依法严惩。

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胡某某、孟某某、张某、陈某某等人,在江陵县11次以高价强行“推销”低价茶叶。其中,被告人胡某某参与作案6起,既遂5起,涉案金额1346元;被告人孟某某参与作案5起,均既遂,涉案金额1346元;被告人张某参与作案6起,既遂4起,涉案金额2070元;陈某某参与作案4起,既遂3起,涉案金额107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孟某某、张某、陈某某伙同他人,多次以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应予处罚。被告人胡某某、孟某某、张某、陈某某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威胁、恐吓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4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二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者:记者肖潇 通讯员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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