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
关于开展斗湖堤城区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斗湖堤城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巩固全国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安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斗湖堤城区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19年10月28日起,斗湖堤城区禁止一切在道路两旁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并依法取缔因此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
取消因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而批准设立的临时市场,临时市场内经营户转场到经批准设立的农贸市场或规划设立的自产自销区域经营;
经批准设立的所有农贸市场,必须严格执行划行归市、进店经营制度,不得占用农贸市场内公共道路、通道和公共部位等摆摊设点或进行临时交易。
2、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斗湖堤城区经批准设立的农贸市场将为马路市场和临时市场经营户转场经营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欢迎广大经营户进场经营。
3、请广大经营户自觉配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主动在限期内拆除各类经营设施设备、停止交易行为。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马路市场,不为马路市场经营者提供场地、工具及其它一切便利条件,不购买马路市场上的商品;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应及时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公安县创卫办举报电话0716-5113682、城管热线12319。
4、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继续在马路市场经营或占道经营的,将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妨碍、阻挠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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