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湖北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数量有1.4万人左右。此前,主要通过低保、临时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救助方式对孩子们进行关爱、帮扶,但这些政策的保障标准相对较低,各部门关爱服务职责不明、力量分散、效益不高,效果不明显。
近日,湖北省民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将父母重病重残、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失踪失联、查找不到和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实施意见》的出台,填补了我省儿童福利领域制度的空白,是新时代儿童福利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政策创新。
《实施意见》将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哪些保障?又如何进一步夯实相关部门职责,凝聚保障工作的强大合力?一起来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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