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公安县百余湖泊中的一颗“闪亮明珠”
它是公安大地上的一片“生态净土”
它就是崇湖湿地
崇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公安县中东部崇湖境内,总面积1475.11公顷,其中湿地占总面积的98.63%,分布有植物108科295属430种,脊椎动物33目81科244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2种。
自2014年崇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以来,公安县牢牢把握“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战略导向,强化湿地建设保障体系。
成立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领导小组,高规格编制《湖北公安崇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湖北公安崇湖国家湿地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狠抓生态修复,累计投入1亿多元,加强湿地公园内部和周边设施建设,加速生态修复,大力清污,目前公园区域水质明显改善,已达到3类标准,湿地保护已从单一水环境修复,转向生态系统全面修复。
突出长效管护,将12.4平方公里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界定为生态保护红线;
推进联合执法,持续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保护湿地公园生态;
深化科研监测,目前崇湖湿地鸟类总数已由建设之初131种增至152种,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9种、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动物红色名录5种,全球极危物种青头潜鸭40多对,达到国家级重要湿地标准。
11月5号、6号,崇湖国家湿地公园接受国家林草局验收评估组验收。国家林草局湿地管理司一级巡视员程良带领验收评估组,在省林业局副局长黄德华,公安县委书记夏光宏、县领导冯荆柯、林庭武及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到崇湖国家湿地公园进行现场评估。
验收组来到访客中心,查看湿地公园管理服务区和宣教展示区,重点了解水生植物、退渔还湿、室外宣教等展示点;到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了解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及水体连通、濒岸缓冲带建设情况;验收组还到湿地管理服务区了解科普宣教中心、科研监测系统和合理利用区等建设情况。
11月6日,崇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评估会召开
公安县委书记夏光宏致辞说,保护湿地生态、建设美丽崇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始终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并以此次验收评估为契机,持之以恒抓好崇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与建设,不断改善和提升崇湖湿地生态环境,切实造福百万公安人民。
验收组专家进行质询和评估后,对湿地公园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建议我县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适度开发提升湿地价值的同时,坚持宣传研究并举,实现湿地保护与发展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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