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于画册《水乡林城 生态荆州》
11月17日,市环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即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结合2019年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和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实事求是排查环境风险,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
此次排查整改内容涉及工业污染排放、生活污染排放、面源污染排放、生态破坏、环境风险等方面18个事项。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此次排查整改工作与《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省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中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相结合,举一反三、对标检查,全面梳理存在的相似问题,扎实开展问题排查,减少类似问题的发生。
通知明确,对排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以及“12369”、“12345”反馈的群众高频投诉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分门别类、重点突出的原则,认真分析研判,科学制定责任明、可操作、能落实的整改方案,明确工作专班、整改任务、总体目标(阶段目标)、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整改时限,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期跟踪督办,确保每一个生态环境问题按期整改销号,实现2020年《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荆州市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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