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举报,若实,有利于党员干部成长,反之,会影响党员干部声誉,自损举报者形象。11月25日,公安县纪委监委发布通报,为受到不实举报的5名干部澄清正名,这一坚持严管厚爱干部,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有力之举,赢得干部群众纷纷点赞。
近年来,公安县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并认真贯彻执行“鄂纪励十二条”,全力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干事创业环境。
本次通报的5起案例,其举报内容包括“带病提拔”“不作为”“乱作为”“利用国家资金谋私利”等,经该县纪委监委核查组调查核实,均为不实举报。
今年以来,公安县纪委监委每收到反映党员干部存在问题的实名举报,本着既对组织负责又对干部负责的原则,秉公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实或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干部存在问题的举报,在全县探索推行“反馈+通报+宣布”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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