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确保2021年生猪生产恢复正常

12月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简称《方案》),2019年确保生猪存栏年底前止跌回升;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猪肉市场供应基本稳定;确保2020年年底前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的水平,2021年恢复正常。

农业农村部表示,在市场拉动和政策推动下,生猪生产已出现止降回升的积极变化,但恢复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给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任务十分艰巨。当前首先是把生猪生产抓上去,确保各项既定目标如期实现。

禁止以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

《方案》提出,成立恢复生猪生产协调办公室,加强生产和政策情况调度,约谈11个生猪生产下降幅度较大的省份。开展禁养区清理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督促地方全面清理超范围划定的禁养区,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的,一律责令整改。

专家指出,一些地方政府打着环保旗号,利用划定禁养区,挤压和限制包括生猪在内的畜禽养殖业发展,如将所有河流湖库周边200米、500米划定为禁养区,将铁路公路沿线一定范围划定为禁养区,将自然村划定为禁养区,还有个别县区打造“无猪县”,以致广大农户对环保的政策也产生了误解,认为搞环保就是禁止养猪,“环保禁养”“环保清拆”等说法比较普遍。

此外,《方案》提到农业农村部将加快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底,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畜禽粪污产生量巨大,每年达38亿吨。目前,我国生猪养殖规模化率仅为49.1%,规模以下养殖户点多面广;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率为70%,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乱堆乱倒比较普遍,严重影响农村环境质量。

业内专家建议,要积极推行成本低、速度快、易操作的粪污治理和利用模式,指导和督促养殖场户配备基本环保设施。要改进粪肥积造和施用方式,降低粪污资源化成本和粪肥还田难度。相关部门指导和推动地方加快构建粪肥还田市场化机制,进一步畅通粪污资源化利用通道。

明确生猪自给率

《方案》对各地的生猪自给率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东南沿海地区的主销区,例如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自给率要达到并保持在70%左右。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要通过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保证掌控猪源达到消费需求的70%。

今年上半年,浙江已提出“力争2020年、确保2021年猪肉自给率达到70%”的目标任务,江苏提出在2022年猪肉自给率超70%,福建的目标是在明年年底实现基本自给。

对于猪肉消费大省广东而言,实现70%的生猪自给仍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数据,10月份广东肉猪屠宰的省外供给量达到46%,主要来自湖南、江西、福建、广西、山西、黑龙江等地。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珠三角地区基本没有发展养殖的可能性,但在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还有一定生产能力。大规模养殖最主要的就是土地问题,过去的禁养政策要适当放宽。

此次《方案》中也特别明确,要保障养殖用地。养殖户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可以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简化用地程序,提高用地取得效率。此外,在进行环境评估的时候,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评报告的,可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过去考虑到环境承载力,南方多个大省进行了“环保退养”,并且逐渐形成了“南猪北养”的格局,如今这一格局已逐渐被打破。

对口扶贫 产业对接

《方案》将帮扶中小养殖户恢复生产也列为重点任务之一。在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9省(市)各选择1-2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级市,推动大型生猪养殖企业与地方对接,通过“公司+农户”、托管租赁、入股加盟等方式帮扶。

业内人士表示,选择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级市,推动大型生猪养殖企业与地方对接,带动中小养殖户增养补栏,有一箭双雕的作用。一些地区的经济水平比较低,如果能够通过“公司+农户”的方式帮他们在养殖效率上进行提升,当地收入也会有较快速提升。

从事畜牧业的专家建议,加快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进程,各地要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屠宰产业布局,积极引导不符合防疫、环保等要求的小型养殖场户有序退出或升级,加快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进程。按照“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的原则,加快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鼓励和支持大型养猪企业集团在省域内或同一个区域内布局全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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