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事故找人“顶包” 结果双双进班房

发生交通事故后,荆州男子严某喊来朋友李某“顶包”,结果被交警识破,12月9日,严某和李某双双被拘留。

2019年11月30日20时,严某驾驶鄂DMV***小型轿车行驶至岑河农场中学门前路段时,撞上一名骑自行车的行人,造成行人受伤。随后,严某打电话喊来朋友李某,让李某为自己“顶包”。荆州交警三大队民警到医院进行调查时,李某自称自己是当事驾驶人。民警对李某进行询问时,发现李某的讲述与事故现场情况并不相符,有“顶包”的嫌疑。民警将李某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并对其宣讲政策,指出做伪证的严重后果。李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向民警承认自己是帮朋友严某“顶包”。

经查实,严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三大队报请开发区公安分局批准,对严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李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三大队报请开发区公安分局批准,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贰佰元。 12月9日下午,严某和李某双双被送达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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