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临时应急管控措施

12月24日18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临时应急管控措施,环境空气质量逐步好转。12月26日15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解除重污染天气临时应急管控措施。

受不利气象条件及本地积累影响,12月24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呈现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经专家组预测分析,未来48小时将呈现中度到重度污染。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影响,12月24日18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临时应急管控措施,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建筑物拆除工程、混凝土搅拌站、市政工地全部停工,所有建筑垃圾停止运输并无缝隙覆盖,所有裸露垃圾、弃土堆场、砂石料场实施覆盖,禁止散流体运行车辆上路行驶;市中心城区全域开展道路保洁,重点加强江津路、荆东路、荆中路以北核心区道路路面洒水、喷雾作业频次;禁止露天烧烤,禁止露天喷涂作业,禁止露天焚烧荒草、秸秆垃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厉查处冒黑烟等超标排放车辆,城区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禁止通行;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等。

截至26日下午15时,我市中心城区组织各类巡查专班16个,巡查建筑工地128个、拆迁工地154个、企业112个,出动道路清扫除尘车、洒水车、雾炮车50余辆,累计开展道路洒水、保洁、雾化作业800余台次,开展人工增雨作业1次。

重污染天气应对得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自12月26日6时起逐步好转。截至12月26日14时,我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为55,空气质量为良好。经专家组会商分析,结合湖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快报,未来三天,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持续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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