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9年第4号
最近,有关选举单位补选了25名荆州市五届人大代表,分别是:荆州区选举的尹晓清、全运宝,沙市区选举的陈观鑫、胡友彬,江陵县选举的李静芹,松滋市选举的武星、秦浩、黄亦,公安县选举的李凯,石首市选举的汤同新、周宏智、刘永辉、张亚明,监利县选举的冯征、邓凤梅、易高生、彭小龙,洪湖市选举的李佐钦、范军、张春辉,驻荆部队选举的南策忠、胡永雷、郭伟威、李玉辉、黄亚力。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这25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荆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出缺25名,其中调离本行政区域17名,分别是:荆州区选举的项俊晖,沙市区选举的傅志峰、周秀峰,松滋市选举的周静、肖志坚,公安县选举的贾石松、刘润长,石首市选举的曾庆祝、刘忠诚、李照远,监利县选举的钟芝清,洪湖市选举的袁德芳、徐中;驻荆部队选举的周小军、王昌永、孟凡利、刘泰亮;辞去代表职务8名,分别是:沙市区选举的邓世英,公安县选举的张钦,石首市选举的田源芳,监利县选举的万东明,洪湖市选举的王开国、成元秀、熊新建,驻荆部队选举的钱洪。依照代表法有关规定,这25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现提请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现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491名。
特此公告。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周静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周静同志的辞职请求,决定:接受周静同志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武星同志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武星同志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肖志坚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荆州市委(荆发干[2019]47号)文件和肖志坚同志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肖志坚同志辞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9年12月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邓凤梅为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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