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去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恶意欠薪案1504件

1月16日电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16日表示,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504件1627人,占该类案件总数的40.6%。

1月16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相关情况。

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并最终被判处刑罚的案件相比其他犯罪而言比例较低”的情况,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回应称,从打击恶意欠薪的五年统计数据来看,有24.3%的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远远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不起诉率,主要是基于法律出罪规定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苗生明表示,对于多数欠薪主体履行义务完毕,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检察机关从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宽处理,可诉可不诉的不诉。而对那些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顽抗到底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要坚决予以打击,从严处罚。

张晓津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魅力在于,对于真诚悔罪、主动减轻、弥补犯罪后果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从宽处罚,以弥合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消除社会矛盾。

张晓津称,2018年10月刑诉法修改,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国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有了大幅提升,2019年12月单月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比例已经超过70%。

此外,张晓津指出,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504件1627人,占该类案件总数的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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