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医院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洪湖市人民医院承担起守护人民健康的重担。全体医护人员全力以赴,众志成城,勇于担当,冲锋在前,誓要筑起守护人民健康的防护线!一线医护人员是最后的生命防护线,防护物资则是临床一线医护的重要保障!
当前,疫情防护物资紧缺,感谢社会各界依法合规爱心捐赠下列防护物资:
一、防护物质(耗材)清单
N95口罩(有注册证,无呼吸阀)、医用外科口罩,丁腈手套、橡胶手套、医用连体防护服、防雾护目镜/防护面罩、医用鞋套、隔离衣、医用帽子、全面型呼吸防护器、二氧化氯泡腾片(10%),84消毒液(5%)、速干手消液【主要有效成份过氧化氢或氯或乙醇75%以上)、酒精(75%),3%过氧化氢等。
部分防护物质(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以下国家标准:
医用防护口罩:GB 19083-2010
医用外科口罩:YY 0469- 2010
医用连体防护服:GB 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以上捐赠物质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地址:洪湖市洪林大道与洪林路交汇处
联系人:洪湖市人民医院设备科
王松:18972139597 15272332255
洪湖市人民医院
2020年1月25日
洪湖市中医医院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洪湖市中医医院全力以赴奋战在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线,誓要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为更好地救治病患,现需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依法合格爱心捐赠下列物资:
医用防护服、医用N95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防护面罩、正压隔离衣、护目镜/防冲击眼罩、84消毒液、防护鞋套、75%医用酒精、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帽、靴子(大码胶鞋)等。
暂不接收与疫情无关的物资。
部分防护物质(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以下国家标准:
医用防护口罩:GB 19083-2010
医用外科口罩:YY0469- 2010
医用连体防护服:GB 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以上捐赠物质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医院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文泉西路6号
联系人:刘林 18627288615 魏立 15571670716
洪湖市中医医院
2020年1月25日
石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4号)
近期,社会各界对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非常关注关心,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大力援助,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捐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石首市红十字会
接受捐赠户名:石首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081F875211305
开户行及账号:
82010000000664173
石首市农村商业银行
24小时捐赠电话:0716—7817268
联系人:瞿兆霞 13997634552
二、|接受捐赠的物资
当前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包括:医用设备、医疗设备、试剂、药品、防护设备、消洗设备、耗材(其中口罩需求量较大)等。
暂不接受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和境外捐赠。
捐赠物资通行保障联系电话:市公安局夏登科 13872235919
三、|捐赠物资的使用
捐赠的款物原则上由石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石首市红十字会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石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松滋市红十字会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松滋市卫生健康系统全体医务人员全力以赴,众志成城,勇于担当,冲锋在前,誓要筑起守护人民健康的防护线!
为更好地救治病患,现急需社会各界依法合规爱心捐赠下列防护物资:
防护物质(耗材)清单N95口罩(有注册证,无阀门)、防护服(连体带鞋套)、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84消毒液、一次性消毒床罩、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医用帽、一次性使用手术衣、一次性医用手套等。
部分防护物质(耗材)需符合或高于以下国家标准:
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
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
防护服: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以上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爱心捐赠渠道
爱心捐赠咨询热线
松滋市红十字会总值班:0716-6222282 13277356185
联系地址: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谢家冲路69号市卫生健康局
松滋市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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