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城区餐饮服务单位28日起暂停营业;一律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

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7号)

为防止新型肺炎疫情扩散,有效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严控公共场所聚集性活动,根据湖北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现就餐饮服务单位暂停营业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含宾馆酒店餐饮、饭店、餐馆、农庄等,不包括宾馆酒店住宿客人的自助供餐),从1月28日(正月初四)早上8时起暂停营业,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暂停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将库存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进行销售,但不得随意涨价。一律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及制品。

三、暂停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荆州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经营场所消毒、人员防疫等疫情防控工作。

四、各县市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措施,由当地新型炎防控指挥部视情况自行决定。

恳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配合。

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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